医院报警系统新标准来了
2026.06.25
医院属于全天候运营的特殊公共场所,人员流动量大、构成复杂,存在物资被盗、无关外来人员随意闯入、院区安防管控难度大等安全问题。8月1日,GB/T 31458-2026《医院安全防范要求》将正式实施。新标准针对入侵及紧急报警系统制定了明确的要求,旨在精准解决当前安防痛点,全力守护医患人身与财产安全。
一、现存普遍问题
目前不少医院报警体系存在短板:
重点区域(诊室、护士站、收费处、医患纠纷调解室等)紧急报警装置缺失或闲置;
报警信号未与视频监控联动,响应迟缓;
药品库房、机房、设备间等核心区域入侵探测装置不足;
缺乏定期维护,报警日志存储时长不足,事件发生后难以追溯。
二、新规核心硬性要求
(一)紧急报警系统
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的区域:

门卫值班室
分诊台、护士站、诊室
收费处、财务室(内部)
医患纠纷投诉、调解场所
安防监控中心(内部)
注:急诊部内的诊室、护士站同样适用上述要求。
性能要求:
紧急报警装置应便于快速触发。
系统不间断运行,报警信号应能及时传输至安防监控中心。
安防监控中心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。
系统应配备备用电源,确保断电状态下报警装置仍能正常工作。

(二)入侵报警系统
应设置入侵探测装置的区域:
致病微生物、血液、“毒、麻、精、放”等管制药(物)品、医疗核放射物质、易燃易爆物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、贵重金属等存储场所(内部)
收费处、财务室(内部)
信息网络机房、档案室(含病案室)(内部)
供水、供电、供气(含医用气体)、供热、供氧等设备间(内部)
宜设置入侵探测装置的区域:
药房、药库(内部“宜安装”)
性能要求:
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门磁开关、红外探测器、振动传感器等,实现多场景防护。
系统应能对入侵行为发出报警信息和接收紧急报警信号,系统报警后,安防监控中心应能有声、光指示,并能准确指示发出报警的位置。
(三)数据存储及追溯
所有报警记录、布防/撤防记录、故障记录等,存储时间不少于180天。
系统应保证数据的原始完整性,不可随意篡改。
(四)系统联动
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。
医院应建立安防监控中心,设置安全防范管理平台,统一管理报警、视频、门禁等子系统。
结语
按照新规要求,入侵与紧急报警系统成为医院重要安防设施,可高效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件。统一的建设运维标准,助力医院安防从粗放管理升级为精细防控,筑牢院内安全防线。

